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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司法局全面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6日作者:黄石市局律公科曹海生 吴浩志

   黄石市司法局将律师进社区活动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践行群众路线的重点工作予以全面推进,市委政法委也高度关注,将社区律师工作纳入“法治黄石”建设十件惠民实事之一。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社区律师工作机制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意见》,制定了《黄石市社区律师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市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片区负责人和律师事务所具体任务和要求。
    一是各区(市县)司法局要联系各个社区,迅速将社区律师工作所需的公示栏、门牌、席卡、工作日志等发放设置到位;协调社区做好律师进驻社区前期的准备工作,解决社区律师值班办公场所等困难和问题;做好社区律师工作的相关数据、信息、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辖区社区律师工作的组织指导、调查研究、工作交流、检查考评等。
     二是律师事务所片区负责人要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迅速制定本片区内《社区律师一对一值班安排表》,监督检查负责片区内律师到岗情况并上报市局。要与区司法局、社区密切协作,确保全市社区律师能够集体上岗。
    三是市直律师事务所要迅速做好本所律师进社区工作安排,协同本片区律所负责人制定《社区律师一对一值班安排表》;负责制作本所律师的公示照片(统一要求蓝底、着律师袍、7寸塑封)和联系卡(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所名、监督电话),保证本所律师本月15日能够正常上岗。负责监督本所律师的到位情况,负责本所律师特殊情况调剂,所内调剂遇到困难可商请片区负责人调剂。
    四是建立社区律师流动红旗制度。对于服务态度好,工作责任心强、群众认可和满意的社区律师发给流动红旗,每个月评比流动,同时也作为社区律师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